中國華能集團有限公司2022年度光伏組件(第一批)框架協議采購招標公告
(采購編號:HNNJ2022-03-3-024)
1.招標條件
中國華能集團有限公司2022年度光伏組件(第一批)框架協議采購項目已獲批準,項目資金為企業(yè)自籌, 采購人為中國華能集團有限公司物資供應中心。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,現對中國華能集團有限公司2022年度光伏組件(第一批)框架協議采購項目進行公開招標。
2.項目概況
采購范圍為集團公司所屬區(qū)域(產業(yè))公司光伏發(fā)電項目光伏組件。本次框架協議預估采購總容量2000MW,最終采購量以通過投資決策的實際項目需求為準。
協議有效期:自協議發(fā)布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。
標段劃分:本次框架協議分四個標段。標段劃分如下:
3.投標人資格要求
3.1 通用資格條件
3.1.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企業(yè)法人或其他組織,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,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;
3.1.2 投標人財務、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:
(1) 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、停業(yè)或進入破產程序,生產經營正常且具備合同履約能力;
(2)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中國華能集團有限公司系統(tǒng)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內;
(3) 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,沒有經鑒定部門認定的因其產品引起的重大質量事故;
(4)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(yè)信用信息公示系統(tǒng)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(yè)名單;
(5)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“信用中國”網站(www.creditchina.gov.cn)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(zhí)行人名單;
(6) 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法人,母公司、全資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,不得在同一標段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中同時投標。
3.2 專用資格條件:
3.2.1.投標人投標產品應有國家認監(jiān)委認可的認證機構頒發(fā)的產品認證證書。
3.2.2.標人投標的產品應通過CGC、CQC、TUV、ITIS之一的認證。
3.2.3.投標人所投產品應滿足《光伏制造行業(yè)規(guī)范條件(2018年本)》相關規(guī)定。
3.2.4.業(yè)績要求:投標人自2020年以來各類組件產品累積出貨量不少于2GW,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務體系。投標人需提供2020年以來累積銷售業(yè)績相關證明(項目業(yè)績清單、銷售合同封面、簽字頁、供貨范圍頁等)
3.2.5.本項目不允許聯合體投標。
3.2.6.本項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標。
4.采購文件的獲取
獲取時間:2022 年 3 月 25日9:00至2022年 4 月 2日17:00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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