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/張博庭
(10月26日在《第九屆今日水電論壇》上的發(fā)言)
自從2020年9月習近平主席在第75屆聯(lián)合國大會上,向全球做出了“中國力爭在2030年前碳達峰,努力2060年前實現碳中和” 的莊嚴承諾起,小水電在我國“碳達峰、碳中和”中的作用有多大?就是我們業(yè)內關注的重要話題。
一、小水電是世界各國的能源轉型的重要保障
過去我們對小水電功能的傳統(tǒng)的認知主要集中在脫貧、供水和農村電氣化方面,但是在當代,其更重要的、無可替代的,是其能源轉型作用。
從可持續(xù)發(fā)展的角度看,全球能源轉型的出路在于百分之百的依靠可再生能源。不僅如此,全球眾多的權威能源研究機構都預測說,到2050年全球多數國家實現100%由可再生能源供電,無論在技術上,還是經濟上都是可行的。
在當前電化學儲能技術水平還遠遠不能滿足電網商業(yè)化應用的情況下,之所以能得到這個結論,是因為目前現有的可再生資源中,具有可以調節(jié)的水能資源,雖然其數量有限,但只要科學開發(fā)、充分利用,還是能滿足各國能源轉型的需要。
由于有青藏高原的存在,中國的水能資源極為豐富,但同時這也使得我國的大中型水電眾多,因而小水電只能占到總量的近四分之一。而在世界上其它的不少地區(qū),小水電(如按照5萬以下)的資源幾乎是水能資源中的主力。所以,從全球來看,小水電才是人類社會實現能源轉型的最重要的依靠和保障。因此,不僅世界各國和聯(lián)合國的各個機構都高度重視和支持小水電的開發(fā)利用,而且,無論任何國家,如果忽視了小水電的作用,幾乎都不可能順利的實現能源轉型。
例如,美國的特朗普上臺后,曾經認為美國兌現不了巴黎協(xié)定的承諾,所以,正式宣布退出了巴黎協(xié)定。但是,當他考察了歐洲的挪威之后,被挪威的小水電開發(fā)的成就所啟發(fā),曾公開表示:美國有可能通過挖掘和開發(fā)小水電,重新考慮加入巴黎協(xié)定。(美國國內8萬余座大壩中,目前僅有少部分可以發(fā)電,水電擴機增容的潛力巨大。)
特朗普不僅這樣說了,而且美國也確實已經開始這樣做了。據了解,美國自從特朗普的表態(tài)到現在,已經規(guī)劃了數萬座在原有的小水庫、小水壩的加裝水力發(fā)電裝置的工程改造項目。只不過由于目前美國的天然氣價格極低,工程改造經濟性還不明顯,所以,絕大多數還沒有開工。不過,今后一旦能源轉型需要,這些項目馬上可以實施,可以配合大量的風、光發(fā)電,滿足整個社會的電力需求。
其實,美國的這個“小水電才是能否兌現巴黎協(xié)定的保障”的例子,非常說服力。在當前的科技水平下(儲能技術不成熟),任何國家如果不發(fā)揮好小水電的作用,幾乎都無法實現100%的由可再生能源供電。從而也就無法實現能源轉型和可持續(xù)發(fā)展。
二、我國的能源轉型同樣離不開小水電
由于我國的水能資源非常豐富,所以中國是世界上最有條件實現能源轉型的國家之一。盡管由于大中型水電較多,小水電的占相對比較低。然而,我國的能源轉型同樣也離不開小水電。因為,全世界的能源研究機構幾乎都認為,未來的可再生能源中的主體(太陽能、風能)的開發(fā)利用,非常適合分布式開發(fā)利用。然而,由于我國是以制造業(yè)為主的經濟體,需要保持有大量的高耗能產業(yè)。所以,我國的能源專家普遍認為,我國未來的電力系統(tǒng),一定是由集中的大型骨干電網和大量分布式的小型電力系統(tǒng)共同構成的。
我國的小水電不僅資源豐富而且分布廣泛,歷史上曾經提供了我國三分之一縣市的用電。此外,幾乎所有的小水電,都要有水庫、水壩,這就為在小水電站的周邊加裝風、光發(fā)電裝置,解決了最重要的占地難題。所以,如果認識到位,我國絕大多數的小水電站都可以升級為一個小型的風光水互補發(fā)電系統(tǒng),解決周圍居民的日常用電需求。
因此,站在歷史的高度和全人類的角度看,小水電才是這樣一種在目前技術和經濟水平上,能解決人類向可再生能源轉型的保障。歷史上,我國對小水電的開發(fā)利用曾經給全世界做出了榜樣。但近幾年來,由于我國電力產能嚴重過剩,國內有不少同志對小水電產生了偏見,非但沒有倡導在小水電站周圍加裝風、光發(fā)電設施,促進碳達峰、碳中和。反而出現了不少盲目拆除小水電的怪事。造成了較大的負面影響。筆者認為:這與我們國內對煤電的認識錯位有關。
事實上,每拆除一座小水電站,非常可能就相當于關閉了一扇讓周邊地區(qū)的能源順利轉型的大門。因此,站在歷史的高度和全人類的角度看,我們絕對應該“以拆小水電為恥”,“以建小水電為榮”。這種理念,其實也是當前國際社會的共識。
三、實現能源轉型傳統(tǒng)煤電必須退出
為什么還要探討煤電?因為,在我國當前的情況下,人們對小水電的看法常常會與對煤電的認識緊密相關。不僅如此,在我國有相當一部人,誤認為應該退出歷史舞臺的似乎不是煤電,而是小水電。
關于煤電是否要退出,在國際社會結論是非常明確的“退出”。但在我們國內則是有爭論的。包括很多權威機構,都認為即使在將來的碳中和情況下,中國根據自己的國情也要保存一部分煤電。他們認為,未來通過碳捕捉,碳封存,完全可以做到讓煤電也做到“零碳”排放。
盡管誰也無法否認,未來的技術進步確是存在有這種可能性的。不過,畫餅充饑絕不是一種科學的態(tài)度。除非我們把是否能實現碳中和?當成一件無所謂的事情。如要想確保我們的碳中和目標兌現,我國國家發(fā)改委能源研究所和美國馬里蘭大學的《中國煤電退役報告》的結論就非??茖W。即:“如要實現碳中和,傳統(tǒng)的煤電必須退出歷史舞臺”。這種說法的嚴謹性在于,可以讓一些想“畫餅充饑”的理由無法成立。
總之,煤電是否存在的前提,要看我們能否保證整個電力系統(tǒng)的零碳排放。因為,目前人們獲取可再生能源的方式,主要是通過發(fā)電。因此,只有先實現零碳的電力,再通過其它行業(yè)的電能替代,逐步解決交通、建筑、化工、冶金等其他行業(yè)的碳排放問題。
此外,國際社會普遍認為,從零碳的電力,到零碳的社會,至少需要10到15年。美國預計2050年實現社會的碳中和,為此他們要求2035年就要實現電力的零碳。按照這種思路《中國煤電退役報告》的結論也認為,中國需要在2040-2045年實現電力的碳中和,所以,2045年前我國傳統(tǒng)的煤電必須全部退役。否則,我國就不大可能如期實現碳中和。
如果有人確信零碳的煤電是可行的,那么就請你實際做出來,投產好了。只要你做出來了,實際投產了,我們大家就承認:確實可以在未來零碳的電力系統(tǒng)中,存在著非傳統(tǒng)的(零碳)煤電。但如果你做不出來,或者即使做出來了,成本卻高得連你自己都不能承受的話。那么,是不是大家也應該承認,事實已經證明(國際社會的結論是正確的):“未來的電力系統(tǒng)中,是不可能還存在煤電”的呢。
關于這一點,我們不妨再進一步的看看現實中,實現“零碳”的煤電的技術可能性有多大?大家知道,美國2013年出臺了個《清潔電力法案》限制了美國所有的新建煤電。為什么?因為至今還沒有一個電力投資者,可以生產出滿足《清潔電力法案》的低碳煤電。要知道,這還僅僅是碳排放水平與汽電相當的低碳煤電。事實證明:別說是 零碳的煤電,就是低碳的煤電,十幾年來全世界也沒有看到一點成功的可能。
說道這里我們還特別需要闡明。我國目前煤電超低排放的宣傳,是具有較大欺騙性的。我國煤電目前所謂的超低排放,指的是個別污染物的排放,與國際社會所稱的碳排放,沒有任何關系。嚴謹的專家都稱其為“污染物超低排放”或者簡稱“超低排污”。不僅如此,事實上,我們的“超低排污”還一定會在某種程度上增加煤電的碳排放(因為一定要增加能耗)。然而,就是這樣一種增加了碳排放的煤電技術,反而被有些人偷梁換柱的宣傳成碳排放水平低于汽電的低碳煤電。
就在幾天以前(國內非常權威的北極星電力網)還出現了一篇題為“新能源發(fā)展形勢下的煤電與光伏儲能聯(lián)動發(fā)展”的文章。該網站顯示文章是由《中國能源報》發(fā)的。(在文章開頭的第二段)該文作者就明目張膽的把污染物的超低排放解釋成了碳排放。
雖然我們搞不清楚,作者本人到底是超低排放的“被騙者”還是“騙人者”?但像這種造謠文章能如此公開、廣泛的傳播,也足可見,當前我國煤電“超低排放”的欺騙宣傳,誤導公眾和輿論的程度,已經有多么的嚴重?
四、探討煤電和小水電有何關系?
大家知道,最近一些地區(qū)在小水電清理整頓中,之所以出現一刀切的拆除小水電的怪現象。其中一個重要的原因,就是因為有相當一部分人認為,我們現在的電力產能已經嚴重的過剩,小水電已經完成了歷史使命,應該退出歷史舞臺了。事實上,這種錯誤的認識的社會危害性極大。因為,水電(包括小水電)才是未來能源轉型的壓艙石。
近來我們一再強調,我們未來的新型電力系統(tǒng)是以新能源(風光)為主體的。但是,我們更要知道,未來能滿足碳中和的新型電力系統(tǒng)一定要是“零碳”的。到目前為止,人類社會還不能突破大規(guī)模的電化學儲能技術。水電和抽水蓄能還是目前保證各國能源轉型唯一可行的技術路線。最近國家能源局剛剛頒布的《抽水蓄能廠長期發(fā)展規(guī)劃》明確要求,為了實現能源轉型,我國十四五期間新增的抽水蓄能,要接近過去50年的總和。不僅如此,十五五的抽水蓄能裝機還要在此基礎上再翻一番。
大家常常把煤電比作我國當前電力安全的“壓艙石”,這個比喻確實很符合當前的事實。但是,我們也要知道。壓艙石也并不是多多益善。壓艙石多了不僅會影響正常載貨,再多也可能會把航船壓沉。國家最近出臺的“嚴控煤電”的政策和《抽水蓄能中長期發(fā)展規(guī)劃》,其實就是要解決這個壓艙石必須轉換的問題。這已經成為落實我國雙碳目標的當務之急。
五、我國煤電退出的可行性,已經被歷史證實
事實證明:順應國際大趨勢退出煤電,并非不適合我國國情。大家可能不清楚,我國早在2013年就曾經一度實現了“碳達峰”。其原因,就是因為2009年我國的煤炭價格的高企,國內的煤電行業(yè)普遍出現了成本倒掛的嚴重虧損,不愿意再新建煤電廠。
所以在2009年“十二五”的前夜,能源電力行業(yè)幾乎非常一致的把滿足社會電力需求增長的希望,寄托在了水電、核電和風電上(當時的光伏發(fā)電成本還非常高)。為此,我國的“十二五”規(guī)劃曾要求“十二五”期間水電的新開工量達到1.2億千瓦。盡管后來我國的核電發(fā)展規(guī)劃,由于日本福島的311地震事故而擱淺。但是,僅僅是我們當時大力發(fā)展的水電和風電,就已經連續(xù)多年滿足了我國社會電力需求增長的需要。
遺憾的是,后來到2012年前后煤炭行業(yè)出現了嚴重的產能過剩,煤價出現大幅的下跌。煤電企業(yè)的利潤大增,新建燃煤電廠的積極性重新高漲。再加上2014年中央審批權下放,各地新的燃煤電廠建設規(guī)模嚴重失控。以至于到2016年我國由于全國性大規(guī)模的“三棄”(棄水、棄風、棄光),終于壓制住了我國可再生能源快速大發(fā)展的良好勢頭。風電的年新增裝機從最高的年份4千多萬KW,猛跌到1千多萬;水電的投資和年新增發(fā)電量,都比最高峰時下降了90%左右。社會新增的電力需求的市場份額,幾乎完全都被煤電奪回。所造成的最后結果,自然就是我國的碳排放量從2017年之后,重新恢復增長。
六、我國靠新建煤電調峰的代價慘痛
2013年,我國煤電裝機僅為7億多千瓦。近年來,我們大約增加了近4億千瓦的煤電裝機。 現在回過頭來,我們不妨算一筆賬。假設我們從2013年起就不再新建煤電,而用新建煤電一半的投資,建設造約2億千瓦的抽水蓄能(另一半用于建設水電、汽電)。即使我們假定煤電在現有電網中的總體作用(總發(fā)電量)不能變,也不過就是相當于讓現有的僅運行4千多小時的煤電機組,把運行時間提高到6千多小時而已(在抽水蓄能的幫助之下,這完全可以實現)。這對于我們目前生存艱難的煤電企業(yè),難道不是一件大好事嗎?
除此之外,另一半新建煤電的投資,用來投資調峰能力比煤電高得多的水電、汽電,那么,我們實際所增加的調峰能力約為2億千瓦的54%(水電、氣電的調峰能力為54%)。幾乎要比目前4億千瓦煤電的14%,所能提供的調峰作用,高出近一倍。
也就是說,如果我們從2013年起就不再新建煤電,而通過發(fā)展優(yōu)質的調峰電源(水電、汽電)和抽水蓄能來構建我們的新型電力系統(tǒng)。那么,我們不僅不會有目前國內煤電企業(yè)的普遍生存困境,而且,我們電網接納新能源的能力,還將要比目前增加近一倍。
今天,盡管當年我國“社會用電的增量完全擺脫煤電”的大好局面已經喪失,但是,歷史已經用無可辯駁的事實,向我們證明過了:在我國現有的資源和技術水平下,已經具備了完全依靠可再生能源的增長,來滿足社會發(fā)展用電增量的條件和可能(即:完全有條件實現碳達峰)。
特別是最近幾年,我國的風電、光伏發(fā)電的成本,又有了較大幅度的下降,很多地方都已經達到了不需要補貼的水平。事實證明,制約我國可再生能源發(fā)展的,顯然已經不是技術和成本,而是觀念和共識。
筆者認為:最近,國家“嚴控煤電”的政策和《抽水蓄能中長期規(guī)劃》的先后發(fā)布,無非就是要提醒我們,應該避免重復過去的錯誤,在保障電力安全,促進經濟發(fā)展的同時,如期實現我國的雙碳目標。
結論
1、事實證明,我國只要開啟煤電退出的步伐,立刻就能實現“碳達峰”,反之,如堅持建煤電給新能源調峰,恐怕連“碳達峰”也難以實現,更別說碳中和了。
2、能滿足碳中和要求的新型電力系統(tǒng),不僅要以新能源(風、光)為主體,而且還必須要“以零碳為標志”。因此,傳統(tǒng)煤電退出歷史舞臺,是未來新型電力系統(tǒng)的重要性特征之一。我們不應該被各種“畫餅充饑”的宣傳所誤導。
3、國家嚴控煤電和大力發(fā)展抽水蓄能的規(guī)劃出臺,是構建我國新型電力系統(tǒng)的重要舉措。其中,規(guī)劃所要求的,發(fā)展小型抽水蓄能和對傳統(tǒng)水電的抽水蓄能改造,是我國小水電事業(yè)發(fā)展的一個重要方向和歷史機遇。
4、水電(包括小水電)是世界各國能源轉型的重要支撐和保障。如果我們寄希望于某種虛無縹緲的技術進步,而盲目的退出小水電,最終可能將會導致我國的“碳中和”目標無法兌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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