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下為原文
湖北省能源局關于發(fā)布2023年新型儲能電站試點示范項目的通知
各市、州、直管市、林區(qū)發(fā)改委(能源局),國網湖北省電力公司,各有關儲能企業(yè):
《省能源局關于開展新型儲能電站試點示范工作的通知》(鄂能源裝備[2023]6號,以下簡稱《通知》)下發(fā)后,各地發(fā)改委(能源局)、各儲能企業(yè)積極參與新型儲能電站試點示范工作。對儲能企業(yè)自愿申報的55個項目,我局先后組織開展專家評審、入圍項目公示及項目建設信息確認等工作,并對公示期間相關單位提出的反饋意見開展了必要的核實與查證。經局長辦公會研究批準,2023年全省共安排21個新型儲能電站試點示范項目(均為集中共享式項目,項目名單見附件)。為推動試點示范工作有序、高效開展,現就有關工作要求通知如下:
一是規(guī)范開展試點示范工作。各項目單位要按照《通知》精神和反饋我局的項目確認表明確的相關內容開展項目建設,不得擅自變更建設規(guī)模、技術路線、放電時長等重要指標。我局將根據項目名單明確的試點示范規(guī)模,按照儲能電站調節(jié)容量的5倍配置新能源項目。新型儲能電站試點示范項目經竣工投運驗收合格,方可配置新能源項目。
二是依法依規(guī)開展項目建設。各項目單位要依法依規(guī)辦理試點示范項目的土地、安評、環(huán)評、施工等建設手續(xù),做好初步設計、建設施工、安裝調試等工作,確保工程質量、施工安全。各地發(fā)改委(能源局)要切實履行職責,及時協調解決項目建設中存在的問題,加強項目建設施工、并網運行等環(huán)節(jié)安全生產督導檢查,電網企業(yè)要及時提供接入電網校核等服務,保障試點示范項目順利建成投產。
三是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建設進度。各項目單位要在前期項目謀劃工作基礎上進一步加大工作力度,在確保工程質量和施工安全的前提下早建成、早并網,盡快形成對我省新能源建設和電力安全保供的有效支撐。原則上項目開工時間不晚于2023年8月底,竣工時間不晚于2024年6月底(壓縮空氣類項目不晚于2024年12月底竣工)。電網企業(yè)要提供優(yōu)質服務,對于符合并網條件的項目要盡快并網、科學調度,確保試點示范項目盡早發(fā)揮作用。
附件:湖北省2023年新型儲能電站試點示范項目名單
湖北省能源局2023年6月2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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